跨部門港島打擊非法勞工 19男女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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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港島總區包括機動部隊、西區警區、中區警區、灣仔警區、東區警區人員聯同相關部門人員,昨日(20日)進行代號「權能者」的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突擊搜查港島多個罪案黑點,共拘捕19人。
行動中,6名內地女子、6名非華裔女子、兩名非華裔男子、兩名內地男子、兩名本地男子及一名外籍女子,年齡介乎25歲至62歲,分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協助及教唆非法勞工違反逗留條件」、「逾期居留」、「管有偽造身份證」、「非法接受僱傭工作或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及「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等被捕。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據了解,所有涉案內地男女持雙程證到港,該6名被捕非華裔女子均來自印尼,其中兩人持行街紙留港,3人持有本港身份證,餘下一人持印尼身份證,至於案中兩名非華裔男子來自印度,分別持有行街紙和本港身份證,被捕外籍女子來自越南,持有行街紙。
警方強調,僱主僱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是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3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則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