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灣仔放蛇打擊白牌車拘2男 1人涉藏毒等3宗罪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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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2日)在港島區喬裝乘客打擊私家車非法載客取酬,期間拘捕兩名32歲及34的男子,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32歲司機車上被搜獲少量懷疑毒品,同時涉「管有危險藥物」被捕。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督察葉頌朗講述行動,指警方港島總區交通部今(2日)在區內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的行動。行動中警員喬裝為乘客,分別在灣仔區登上2架私家車,到達目的地後,拘捕兩名分別32歲及34歲本地男司機,涉嫌以「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他們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3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而涉案的兩架私家車亦被扣留檢驗。
被捕的32歲男司機私家車上,被檢獲少量懷疑大麻,他同時涉嫌「管有危險藥物」被捕,檢獲的毒品市值有待點算。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搭乘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