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島菲籍情侶藏$20萬毒品於村屋 危及約2歲大兒子 涉兩罪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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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警總區刑事部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今日(19日)清晨約5時,在南丫島一帶展開反毒品行動。行動中,人員突擊搜查南丫島大坪村一村屋單位,檢獲約554克懷疑大麻花及約102克懷疑可卡因,總市值約20萬元。

警方亦揭發單位內一名兩別同樣菲律賓籍的男女(42歲及36歲)在沒有任何防範措施下,令其26個月大的兒子暴露於該放置懷疑危險藥物的家居處所內,他們涉嫌「販運危險藥物」及「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男童沒有受傷,清醒被送往往瑪麗醫院檢查,案件由水警總區重案組跟進調查。據知,二人為情侶關係,均持有香港身份證。

一對菲律賓籍情侶被捕。(警方提供圖片)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販運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而疏忽照顧兒童屬嚴重罪行,受《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第27條「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規管。

行動中,人員突擊搜查南丫島大坪村一村屋單位,檢獲約554克懷疑大麻花及約102克懷疑可卡因,總市值約20萬元。(警方提供)

任何16歲以上人士故意虐待或忽略16歲以下兒童,導致健康損害,經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監10年,或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判監3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一名42歲菲律賓籍男子及一名36歲菲律賓籍女子涉嫌「販運危險藥物」被捕。(警方提供圖片)
一對菲律賓籍情侶被捕。(警方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