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截出境貨車檢逾1300粒鑽石 為最大宗走私鑽石案
受疫情影響,內地旅客未能來港消費,由於他們對鑽石有一定需求,有走私分子企圖走私鑽石往內地圖利,惟被海關識破。昨(4日)晚上8時許,海關人員於沙頭角管制站截查一輛出境輕型貨車,在其貨斗中檢獲一批懷疑走私鑽石,包括1,302粒鑽石及約30克碎鑽,市值2,450萬元,為香港海關有紀錄以來最大宗走私鑽石案,海關亦於貨斗內檢獲翡翠及藍寶石,市值50萬元。今次檢獲的貨物合共2500萬元。由於檢獲的貨品未列艙單,人員遂根據《進出口條例》,拘捕涉案的47歲跨境男司機。
香港海關陸路邊境口岸科沙頭角組指揮官江舜文指,昨晚香港海關在沙頭角管制站進行反走私行動,在晚上8時許根據風險評估,揀選一輛由香港往內地的輕型貨車作進一步調查,司機向人員呈交一份報稱載有足金金條的載貨清單,人員檢查後於貨斗發現5件貨物,內有2個背包,背包內有2個鐵箱,內有與17塊已列艙單的黃金外,亦有1,302粒鑽、10粒藍寶石、1粒翡翠及約30克碎鑽。由於物品未列艙單,人員隨即拘捕司機,案件交由有組織罪案調查科跟進。
香港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二組指揮官黃貞富表示,海關相信案件源於內地對鑽石有一定需求,疫情下內地旅客難以來港購物,加上鑽石進口內地需繳付相當的稅項,於是走私分子為了圖利,遂鋌而走險走私鑽石至內地。以往,走私分子將高價值貨品,利用種種手法收藏,並向海關報稱車內沒有任何物品,而今次案中走私分子有向海關報稱車內有黃金,海關相信他們藉此令海關相信貨品是正當,意圖瞞天過海,將未列艙單的鑽石及已列艙單的黃金混雜一起,然後將鑽石走私至內地。
海關會繼續透過風險評估和情報分析,嚴厲打擊跨境走私活動。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七年。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走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