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男駕電動三輪車 涉四宗罪被捕

撰文:黎國剛
出版:更新:

警方長洲分區特遣隊人員今(14日)下午在長洲北社海傍路,發現有人非法駕駛電動三輪車,經截查後,25歲姓陳男子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被捕。行動中警方扣查該部電動可移動工具。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