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以凍肉充當新鮮肉 食環署搜筲箕灣兩肉檔檢490公斤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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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23日)採取突擊行動,在筲箕灣金華街打擊以冰鮮及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的持牌新鮮糧食店。人員在兩間持牌新鮮糧食店共檢獲約490公斤懷疑冰鮮及冷藏豬肉,已即時封存作進一步調查,並抽取4個豬肉樣本作防腐劑檢測,如有足夠證據,署方將會提出檢控。

行動中,食環署亦就處所清潔狀況及在露天地方貯存用以端送食物的設備等,涉嫌違反《食物業規例》,向該兩間新鮮糧食店持牌人提出檢控,並就違反相關持牌條件向他們發出口頭警告。

食環署發言人稱,任何人士未有批簽而售賣冰鮮肉或冷藏肉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此外,如新鮮糧食店將冰鮮肉或冷藏肉當作新鮮肉出售而違反持牌條件,可被取消牌照。

食物環境衞生署在筲箕灣金華街打擊懷疑以冰鮮及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的持牌新鮮糧食店。圖示行動中檢獲的豬肉。(政府新聞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