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機場檢值1.5億元液態冰毒拘1男 近20年最大宗
香港海關本月14日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檢獲約230公斤懷疑液態冰毒,估計市值約1.5億元,並於同日拘捕一名懷疑涉案男子。這是海關近20年破獲的最大宗空運貨物販運液態冰毒案件。
海關毒品調查科機場調查課監督李文樂講述案情,形容販毒集團「花盡心思,以為搵到一條絕橋用嚟走私毒品」,但始終難逃海關偵查。他指集團不斷轉換模式,包括手法及毒品收藏方法。
機場科空運貨物第三組指揮官朱家穎表示,香港較少由墨西哥入口椰子油。海關人員當日透過風險評估,檢查一批從墨西哥到港並報稱載有7680瓶椰子油的空運貨物,透過X光影像發現有可疑,玻璃樽密度有明顯差異,上層較為深色。人員打開貨物檢查,發現裝椰子油的樽是深啡色,令人難以分辨,雖然標籤寫上「100%天然椰子油」,但打開沒有椰子味,而且在室溫中沒有變成奶白色,也沒有標上製造商。另外下層玻璃樽「水位」較高,經光譜儀分析相信其中1920瓶藏有懷疑液態冰毒。
跟進調查後,海關人員同日在香港國際機場貨運站拘捕一名45歲懷疑涉案男子,報稱是貨車司機。貨車司機受聘於運輸公司,本地物流公司指示取貨存倉。人員到本地物流公司調查,獲悉貨物是經上海國際物流公司委托收貨,但收貨至今兩星期未收到進一步指示,亦未有人收貨。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男子現正保釋候查,海關相信販毒集團利用具規模公司轉運去其他地方。
海關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切勿貪圖金錢利益而參與販毒活動,不要接受任何人士聘請或委託運送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亦切勿於未確定物品屬性的情況下,貿然協助他人運送。此外,市民亦要避免將個人資料或地址交予他人以作收取郵包或貨物用途。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販毒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