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騙集團招外傭做「解款賊」 警破兩案拘1人 猜猜我是誰又進化

撰文:鄧栢良 黃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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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近日偵破兩宗「猜猜我是誰」騙案,涉款21萬元,並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一名52歲印尼籍女傭,她為了數千元報酬犯案。今次是警方首次發現有電騙團伙招攬非華裔人士作為其「解款賊」,將會繼續調查其背後團伙。
另外,警方指「猜猜我是誰」騙案的手法亦有所轉變,以往騙徒會扮作受害人的親友,現時卻扮演受害人相識的任何人士,有12歲小童收到電話,對方訛稱是小童的教師,因召妓而被捕,需要金錢擔保,小童不虞有詐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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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莫子威交代案情指,警方近日偵破兩宗「猜猜我是誰」騙案。9月6日,第一名受害人在堅尼地城龍華街的住宅收到騙徒電話,對方訛稱受害人的兒子因醉酒鬧事被捕,需要11萬元現金擔保。受害人不虞有詐,先後兩次到九龍城寨公園,將合共11萬元現金交予一名不知名女子。其後受害人於9月22日遇到自己的兒子,始發現自己受騙,遂報警求助。

9月9月,第二名受害人在坪石邨的單位內收到騙徒電話,對方訛稱是受害人的兒子,同樣因為醉酒鬧事被捕,需要10萬元現金擔保。受害人手足無措,接著到九龍寨城公園,將10萬元現金交予一名不知名女子。直到 9月23日,受害人遇到自己的兒子,終揭發自己被騙,於是報警求助。

首次發現電騙團伙招攬非華裔人士做「接贓賊」

兩宗「猜猜我是誰」騙案令受害人損失合共21萬元,兩名受害人都是本地女子,分別為76歲及81歲,二人均為退休人士。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經過調查及分析後,發現收取騙款的女子將款項透過找換店匯往內地戶口,相信她是一名「解款賊」。

警方昨日(4日)下午約3時在黃大仙拘捕一名52歲印尼籍女子,她是一名家庭傭工,在港工作了20年,沒有案底。探員在其住所內起回她犯案時的衣著及匯款單據。警方調查發現,被捕女子是為了數千元酬勞而干犯罪行。今次是警方首次發現有電騙團伙招攬非華裔人士作為其接贓賊,警方在被捕女子的電話發現社交媒體紀錄,將會繼續調查。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莫子威交代案情。(黃偉民攝)

莫子威表示,警方發現「猜猜我是誰」騙案的手法有兩個轉變。其一,騙徒以往會扮受害人的親友,現時卻會扮演受害人相識的任何人士。例如,有受害人收到電話後發現對方言談古怪,但騙徒卻反客為主,反問:「我係你邊個?我係你老細。」所以受害人不幸將錢匯給對方。另外,有一名12歲小童收到電話,騙徒訛稱是小童的教師,因召妓而被捕,需要金錢擔保,小童亦不虞有詐被騙。

其二,騙徒以往會直接叫受害人到找換店將錢匯到內地戶口,現時騙徒卻會派出接贓賊直接向受害人收錢,再自行匯到內地。莫子威解釋,因找換店職員會詢問長者為何會匯鉅款到內地,或會揭發罪案。但派出接贓賊收款及匯款,卻可以將可疑減到最低。

莫子威指,「猜猜我是誰」騙案的受害群組多是61歲以上的長者,騙徒多數都會扮其子女。他呼籲市民多打電話給家人,多講些共通的問候語或言語,可有效預防此類罪案。而有聘請外傭的市民,亦要留意傭工會否忽然富貴。

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呼籲:
1. 任何人自稱內地政府或執法機構人員,並要求受害人交出銀行或個人資料,均為詐騙;
2. 任何人經電話自稱內地政府或執法機構人員,並要求受害人開設一個銀行賬戶以證清白,或要求受害人進行資產審查,提及保密協議條款或要求轉賬匯款,均為詐騙;
3. 內地政府或執法機構及香港警方均不會要求任何人經電話或其他社交應用程式進行筆錄口供,亦不會透過相關渠道發出通緝令,上述情況均為詐騙;
4. 任何人經電話自稱親友,指自己更換新電話號碼,並要求受害人借錢及匯錢,均為詐騙;
5. 如有任何懷疑,市民應致電反詐騙協調中心二十四小時熱線一八二二二查詢;
6. 請向身邊的親友,特別是年輕人及長者,分享以上的防騙訊息,避免他們成為下一個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