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非法收債9男女 涉淋油恐嚇等8案 檢鐵鎚、開山刀
西區警區聯同警民關係組及軍裝部警員,動員超過100人,本月11日至16日一連六日展開代號「寒澤」行動,打擊及防止非法收債活動,行動包括加強執法、宣傳教育及提高物業管理人員警覺性三方面。行動中,警方共拘捕9名男女,涉嫌與8宗非法收債案件有關。
西區警區刑事總督察黃宇徽指,警方追查過去市民舉報的8宗收債案件,有關案件欠債原因包括投資、商務來往、私人債務等,收數形式包括郵寄及短訊滋擾、登門恐嚇及淋油漆等,涉案債務總額超過600萬。據悉,其中一宗最高欠債額達500萬。
警方行動中拘捕6男2女本地人及一名非華裔女子,年齡介乎25至59歲,分別涉嫌刑事毀壞、刑事恐嚇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警方在行動中檢獲一批證物,包括4部手提電話、一些油杯、鐵鎚、開山刀及一批懷疑為被捕人犯案時身穿的衣物等。黃宇徽指部分被捕人有黑社會背景。所有被捕男女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向警方報到,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黃宇徽又指,警方連日於不同公眾地方及住宅派發近4,000張傳單,及派便衣人員進行超過50次突擊檢查,以識別保安漏洞。黃宇徽指警方留意到有不法分子於互聯網及社交平台無牌放債,行為往往容易引發非法追債,最有效打擊方法為警方聯同住戶及保安等持分者,預防不明人士進入住宅大廈。另外市民借貸時應選擇有信譽及獲認可的放債人,審慎考慮自己的還款能力,並注意合約條款。如有懷疑,應立即停止交易並與警方聯絡。年青人亦切勿為賺取快錢而參與收債活動,以身試法,淪為被不法分子利用之工具。
警方指任何人如觸犯《放債人條例》第24(1)條「以過高利率貸出款項」,最高刑罰為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0年。另外若干犯《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刑事恐嚇」,最高刑罰為罰款5,000元及監禁2年,而第60(1)條「刑事毀壞」的罰則最高為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