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露港私家車被撞翻 寶馬司機不顧而去 3人涉非法賽車等罪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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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21日)大埔吐露港有私家車被撞翻,涉事寶馬私家車不顧而去。警方重案組探員經調查,發現涉事寶馬事發時與其他車輛高速穿梭不同的行車線,撞及一輛行駛中的私家車,涉事寶馬無停車並逃去。該寶馬駛至大埔墟,男司機登上接應車輛離開,再召拖車到場將寶馬拖走。之後,探員於打鼓嶺文錦渡一個車場發現涉案寶馬及接應車輛,最終拘捕2男1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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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關駿軒表示,11月21日凌晨約1時20分,吐露港公路往大埔方向發生交通意外,當時有數輛私家車無視路上其他行駛中的車輛及路面情況,高速穿梭不同的行車線及與其他車輛近距離切線,其中一輛寶馬撞及一輛正常行駛的私家車的車尾。被撞私家車失控向右翻側,乘客一度被困車內。涉事寶馬沒有停車協助拯救或報警求助,更聯同其他涉案車輛高速離去。

被撞的私家車連同司機合共有6人受傷,他們均是手腳及腰部受傷,他們由救護車送院治理,有人經治理後已出院。警方經深入調查後,發現涉事寶馬離開案發現場後,駛入大埔墟一處的路邊停下,司機由另一輛私家車接走離開,之後有一輛拖車拖車到場,將涉事寶馬拖走。警方於11月22日早上突擊搜查打鼓嶺文錦渡一個車場,探員在車場發現涉案寶馬及接應車輛。

警方在車場內拘捕車房男負責人及接應車的女司機,同日下午再拘捕相信駕駛涉案車輛的男司機。被拘捕的2男1女(28至46歲),報稱是車房東主及無業人士,其中38歲姓詹男司機涉嫌妨礙司法公正、非法賽車、意外後沒有停車及意外後沒有報告被捕。他已被暫控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一項意外後沒有停車罪及一項及意外後沒有報告罪。案件將於明日(2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另一名被捕28歲姓劉女子,涉嫌妨礙司法公正及非法賽車;而被捕的46歲姓黃男,則涉嫌妨礙司法公正。他們兩人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交通部特別調查隊主管曾嘉俊高級督察指,根據《道路交通條例》任何人未經警務處處長同意下,參與車輛之間在道路上速度競賽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相關司機的駕駛執照都會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