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檢煙霧彈發射裝置及氣槍等武器 拘10人 部分與反修例有關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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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過去兩日(12至13日)進行代號「拓宇」行動,在多區搜查11個住宅及2個貨倉,檢獲一個煙霧彈發射裝置、190支懷疑經改裝氣槍、11支預壓式高壓氣槍、6700發鉛彈及一批防彈板等軍用物資,拘捕10人,涉嫌「無牌管有槍械」、「管有攻擊性武器」、「未經許可進口戰略物品」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等罪名。警方表示,部分預壓式高壓氣槍威力與真槍不相伯仲,該煙霧彈發射裝置曾用於過去兩年的示威活動中,並指被捕人士是「一個潛在的暴力犯罪團伙」,部分人曾經積極參與兩年前的示威,警方會積極調查所以檢獲物品的來源及被捕人士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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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司陳昕表示,警方過去一段時間經深入調查及情報搜集後,鎖定一個潛在的暴力犯罪團伙,相信他們將一些槍械及武器儲存在倉庫,而較早前海關亦在機場貨運站,截獲該團伙成一名成員從海外郵講到港的一支預壓式高壓氣槍。

警方過去兩日在全港多區採取搜查及拘捕行動,共搜查11個住宅及2個貨倉,檢獲190支懷疑經改裝氣槍,槍口動能思疑超過法定2焦耳;11支預壓式高壓氣槍,相關的高壓電動氣泵、氣樽及6700發口徑0.25至0.82的鉛彈;一個煙霧彈發射裝置;一批軍用物資,包括16塊懷疑軍用級別防彈板、9個軍用防毒面具、5個濾罐、6部對講機;以及一批攻擊性武器,包括多把分斧等。

警方指檢獲的煙霧彈發射器懷疑由無形流彈發射器改造而成、以氣體推動,根據警方調查顯示,曾經有暴力人士在過去兩年示威活動中,曾經使用火藥及其他化學物品自製煙霧彈。

警指煙霧彈發射器曾用於過去兩年的示威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督察林欣鎏表示,檢獲的煙霧彈發射器懷疑由無形流彈發射器改造而成、以氣體推動,根據警方調查顯示,曾經有暴力人士在過去兩年示威活動中,曾經使用火藥及其他化學物品自製煙霧彈,並使用該發射器加以壓縮的氣體,將煙霧彈向人群及執法人員發射,持續地製造混亂。

警:預壓式高壓氣槍威力與真槍不相伯仲

林欣鎏指,檢獲的11支預壓式高壓氣槍「簡單嚟講就係1支超強力、以高壓氣體推動嘅槍械」,與真槍同樣可對人體及財產造成致命的傷害,部分預壓式氣槍的性能甚至高於真槍。根據生產商及售賣公司官方資料顯示,其中1支預壓式氣槍口徑為0.72,比大多數火器及槍械更大,有1個600cc高壓氣樽,滿充後可達4500psi ,平均可發3至4發子彈,每1發的槍口能動可高達2000焦耳。林舉例指,1支口徑9mm的實彈手槍的平均焦耳為500至900,常見的步槍為1700至2200焦耳。根據網上資料及影片顯示,該支檢獲的預壓式氣槍發射的子彈可輕易粉碎一塊建築使用的磚頭,可見潛在破壞力相當高。另外,警方檢獲的預壓式高壓氣槍及改裝氣槍將交由軍械法證課進一步檢驗。

警方拘捕9男1女 部分人曾積極參與反修例示威

行動中,警方拘捕9男1女,介乎21至46歲,涉嫌「無牌管有槍械」、「管有攻擊性武器」、「未經許可進口戰略物品」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等罪名,他們正被扣留調查。陳昕指,警方行動仍然進行中,會積極調查所以檢獲物品的來源及被捕人士管有物品的意圖,亦會追查他們是否有同黨,不排除再有拘捕行動。陳昕指稱,「警方調查相信部分人曾經積極參與兩年前嘅暴力示威及暴動事件之中」。消息指,被捕人士報稱任職建築工人、技工及學生等,其中2名被捕人士曾於反修例運動中被捕,分別涉嫌參與非法集結和暴動;另有5人未曾因反修例事件被捕,但報稱曾參與理大事件。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司陳昕指,被捕人士並不屬於「已知嘅暴力組織」,但「不排除佢哋係潛藏喺社會嘅暴力分子」。過去一段時間曾發生孤狼式的恐佈襲擊事件,例如7月銅鑼灣一宗襲擊警員事件,警方非常關注同類暴力襲擊會死灰復燃,會加強報情搜集及主動調查,亦會重點追查他們會否在香港重要日子進行破壞,調查重點之一是19日的立法會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