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間模型店合夥人網售不交貨無退款 違商品說明條例被捕

撰文:楊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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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3間模型及玩具店的32歲合夥人,涉嫌在售賣模型及玩具的過程中不當地接受付款,違反《商品說明條例》。香港海關早前接獲多宗舉報,指有人於網上和實體店鋪銷售模型及玩具時,在接受客人付款預訂貨品後,未能於指定日期或合理時間內向客人供應訂購的貨品,亦沒有安排任何退款。海關人員今日(22日)拘捕該名32歲懷疑涉案男子,他是3間位於旺角和油麻地的模型及玩具店的合夥人,現正保釋候查。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商品說明條例》(《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商品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在接受付款時,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