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至今386宗消費券騙案 涉折扣價套現及冒領 警拘15人
政府自去年推出電子消費券計劃,而今年新一輪5,000元電子消費券亦剛於上周四(7日)發放,惟警方由去年至今累計接獲386宗有關消費券的騙案,涉款約160萬元,包括有騙徒盜取受害人資料冒領消費券,以及以折扣價錢套現市民消費券等手法。警方經調查後,至今共拘捕15人。
被捕人包括11男4女中國籍人士(20至66歲),分別報稱任職廚師、的士司機、侍應、商人及無業,涉嫌欺詐、串謀詐騙及盜竊,全部人已獲准保釋候查。警方就上周四起發放的新一輪消費券,共接獲10多宗舉報,被捕的15人當中,4人涉及新一輪的消費券騙案。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孔慶勳於今日(12日)傍晚在記者會稱,自去年消費券計劃至今,警方累計接獲386宗有關消費券的騙案,涉及總款項約160萬元。當中142宗涉及騙徒盜取受害人資料領取消費券;另外239宗涉及受害人因填錯支付平台資料,款項轉入他人戶口,惟對方拒絕退還。同時有5宗案件涉及騙徒以折扣價錢,套現市民的消費券。
手法一:盜用個人資料登記消費券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署理總督察羅程瀚指,騙徒主要有3類犯案手法,第一類涉及個人資料被盜用,有騙徒以不法手段取得受害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等個人資料,然後冒充受害人登記消費券,或訛稱得到受害人授權,將電子消費券轉到不同支付平台,從而獲利。受害人通常在稍後較遲時間自行登記消費券時,才知道自己個人資料被盜用。另外亦有部分案件由消費券計劃秘書處揭發,有人利用已去世親人的個人資料登記消費券,個案之後轉交警方調查。
而騙徒獲得受害人個人資料的途徑,主要是受害人未有妥善保管個人資料,包括遺失身份證、以身份證向非法貸款人借貸,或隨便委託一些陌生人登記消費券。涉案騙徒涉干犯欺詐罪。
手法二:拒退還填錯資料市民款項
第二類犯案手法是非法侵吞他人財產。有巿民在登記消費券時,錯誤填寫支付平台的賬號,令消費券款項落入他人的支付平台。羅程瀚指,若市民收到不屬於自己的消費券款項,但拒絕退還,則可能干犯盜竊罪條例下的相關罪行。
手法三:套現消費券賺差價
第三類是以折扣價錢套現消費券。警方發現有騙徒相約市民到一些指定地點或店舖,向市民提供店舖的付款碼,再以不同折扣價錢,用現金套現消費券,透過當中差價牟利。市民如果聯同商戶以不法手段,或製造虛假交易記錄,合謀套現消費券,則可能干犯串謀詐騙罪。
警方針對以折扣價錢套現消費券的犯案手法,至今拘捕4人,包括於上周五新一輪消費發放翌日,在旺角、深水埗及將軍澳以「欺詐」罪拘捕的3名男子(介乎33至45歲)。餘下被捕的11人,主要涉及假冒受害人或盜用個人資料,騙取受害人的消費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