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蒲崗搗無牌酒吧 12人被捕

撰文:張家豪 陳永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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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7日)凌晨時分,黃大仙特別職務隊人員於新蒲崗太子道東704號新時代工貿商業中心巡查,期間發現一間無牌酒吧。行動中,警方拘捕一名21歲男負責人及一名33歲職員,他們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被捕。

另外,酒吧內4男6女客人,年齡介乎16至29歲,涉嫌「在沒有領有酒牌的處所飲酒」被捕,他們亦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條例》(第599G章)被發定額罰款通知書。行動中,警方檢獲一批啤酒及烈酒。

警方於新蒲崗搗破無牌酒吧,12人被捕。(陳永武攝)

警方指黃大仙警區特別職務隊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今日(17日)凌晨約2時突擊搜查黃大仙太子道東704號一單位,搗破一間懷疑無牌酒吧。

行動中,人員拘捕一名21歲男負責人及一名33歲男職員,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

另外,酒吧內4男6女,年齡介乎16至29歲,則涉嫌「在沒有領有酒牌的處所飲酒」被捕,他們亦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599G章),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行動中,人員共檢獲約90罐啤酒,5支烈酒及一批酒吧設備。

警方強調,「無牌售賣酒類飲品」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而市民於無領取牌照的地方飲酒,亦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000元,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亦呼籲市民現正處於疫情嚴峻時期,應嚴格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

警方於新蒲崗搗破無牌酒吧,12人被捕。(陳永武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