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男停牌期間駕駛斷正被捕 5個月內第3次 明日提堂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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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9日)上午約9時半,東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人員在區內進行打擊停牌期間駕駛行動,截查可疑車輛。行動中,警員在黃大仙龍翔道截查一輛私家車。經調查後,車上一名33歲姓翁男司機,於去年10月因超速駕駛,被法庭判處停牌6個月並需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該名男司機涉嫌「停牌期間駕駛」,「駕駛未獲發牌車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由於該名男司機曾在去年11月17日及11月29日因同樣罪名被捕,他將會被扣留調查並於明日(20日)在觀塘法院提堂。

警方重申,「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乃嚴重罪行,兩項罪行一經定罪,各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相關罪行,呼籲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