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聯入境處勞工處反非法勞工 一連兩日拘20男女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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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聯同西九龍機動部隊、入境事務處及勞工處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於5月4日至5日展開代號「冠軍」(CHAMPION)的聯合反非法勞工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地點。行動中,人員拘捕18名內地女子、1名內地男子及1名非華裔女子,年齡介乎28至43歲。他們分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 - 逾期居留」、「非法入境」及「非法入境者接受僱傭工作及開辦業務」。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部分被捕人稍後將交由入境事務處跟進。

行動中,人員拘捕18名內地女子、1名內地男子及1名非華裔女子,年齡介乎28至43歲。(警方圖片)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而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