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上水反非法收債行動 拘一男檢紅油及追債字條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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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9日)下午約6時30分,上水分區特遣隊人員在粉嶺華明邨進行反非法收債行動,在信明樓發現一名男子形跡可疑,遂截停該名男子,並在其身上搜出1罐紅油、追債字條、膠水及箱頭筆,相信他正準備前往信明樓一單位非法追債。
警方經初步調查,人員相信該名男子亦涉及一宗較早前在百和路33號一單位門外發生的一宗刑事毀壞案件。該名29歲姓黃本地男子涉嫌「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及「刑事毀壞」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對任何以非法手段追債的行為,必定會嚴厲打擊,確保社區安寧。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60條及62條,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10年。另外,任何人保管或控制任何物品,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0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