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元朗冚非法賭檔 28人被捕兼違限聚令

撰文:鄧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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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警區特別職務隊展開冚賭行動,今日(11月4日)凌晨,在元朗炮仗坊一個住宅單位,搗破懷疑非法賭檔,檢獲5張電動麻雀枱、10副麻雀、20張凳及約1.8萬元賭款。行動中,姓簡(35歲)男子涉嫌「經營賭博場所」被捕;13男14女(29至67歲)則涉「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正被扣查。所有人亦同時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分別被檢控或罰款。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管理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