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超市盜竊案涉偽造不追究口供 24歲男警被控7罪周四提堂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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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4月,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一名男警處理一宗青衣超市盜竊案,當拘捕懷疑涉案女子後,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被捕,據悉警員涉嫌偽造一份報案人不追究口供並偽冒簽名。該名現年24歲的胡男停職接受調查,警方經徵詢法律意見後,被捕男警已被控7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將於明日(10日)上午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事發於2020年4月13日,警方接獲報案,指一名女子懷疑在青衣一超級市場盜去一批食物,總值約1,800元。人員接報到場,以涉嫌「盜竊」拘捕一名51歲女子,女子其後獲准保釋候查。惟警方於審視案件期間,懷疑有人妨礙司法公正,新界南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並於同年9月25日,在葵涌區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拘捕一名姓胡男警。現年24歲的胡男其後被停職,警方指人員徵詢法律意見後,被捕男子已被控7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將於明日(10日)上午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消息指,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早前處理一宗盜竊案,拘捕一名有精神病紀錄疑犯,負責調查的警員填寫並呈交一份報案人不追究口供,惟其上級留意到該份口供是由員工代替機構負責人簽名,生疑並揭發事件,涉事的葵青調查六隊全隊須接受調查。據悉,涉事店舖為萬寧,男警其後曾代被捕婦人家庭支付產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