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觀塘掃黃拘1女 另有按摩場所負責人違反599F章被票控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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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警區特別職務隊聯同雜項調查隊今日(29日)上午至晚上在觀塘輔仁街、物華街、康寧道及巧明街一帶展開聯合掃黃行動,當中觀塘警區特別職務隊在物華街拘捕一名59歲姓魏本地女子,涉嫌「唆使他人作出不道德行為」,並在附近一個單位內檢獲一批證物,包括避孕套、濕紙巾及潤滑油等。
觀塘警區雜項調查隊則突擊搜查一間位於巧明街的按摩場所,發現有關場所未有按《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保留3天內合乎法例要求的快速抗原測試結果,並且發現有顧客未有掃描「安心出行」,警員向4名介乎39至68歲的本地3女1男職員及2名分別41歲及59歲女顧客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67歲姓李本地場所負責人將會被票控。
警方表示,公眾地方招攬人客賣淫活動乃觀塘警區重點打擊目標之一,人員會繼續留意相關情況及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並且呼籲市民顧己及人,嚴格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以協助控制疫情。警方會繼續加強巡查,並會果斷對違例者採取執法行動,以減低病毒傳播風險。
根據香港法例第266章《按摩院條例》,任何人經營、料理、管理、協助管理或無論以任何身份協助經營任何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可處罰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