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打架傳槍聲 衝鋒隊穿避彈衣封小西灣邨瑞福樓搜查
撰文:潘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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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6時39分,有人打999報案指,小西灣邨瑞福樓10樓有人打架及傳出槍聲,警方接報後大為緊張,派出港島衝鋒隊員穿避彈衣前往現場封鎖大廈搜查,氣氛緊張,事件嚇煞住客,但經警員搜查後無果,於是根據報案人的來電顯示求證,但無法聯絡,再經翻查電話記錄,確認該舉報電話已有兩次報假案前科,暫列有人蓄意虛報浪費警力,正追查電話資料。
浪費警力可判監半年
根據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1(2)條,如某人明知而向任何人作出虛報,內容傾向於顯示已有人犯某罪行,或傾向於對任何人或財產的安全引起憂慮,或傾向顯示他有對警方的調查具關鍵作用的資料,因而導致任何警力的浪費,即屬有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及監禁6個月。
去年(2016年)11月,一名夜更的士司機涉嫌9日內虛報10宗案件,種類包括火警、爆炸、謀殺及持械行劫等,其後該名男子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