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南總區「犁庭掃穴」冚無牌酒吧 工廈拘12男女其中7人未夠秤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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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昨日(12月24日)晚上約11時半進行代號「犁庭掃穴」(LEVINGTON)的打擊無牌賣酒行動,突擊搜查葵涌青山公路一個工業大廈單位,搗破一間懷疑無牌酒吧。行動中,人員拘捕一名20歲姓吳男負責人,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及「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

另外,該處所內兩名男童、五名女童及五名男子,年齡介乎13至34歲,則涉嫌「在無領取牌照的地方飲酒」被捕。所有被捕男女現正被扣留調查。行動中,人員共檢獲45罐啤酒、18支烈酒及2支紅酒。

被捕男女最細只有13歲(警方提供圖片)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109章《應課稅品條例》第17(3B)條及第109B章《應課稅品(酒類)規例》第25A條,處所負責人須領有有效酒牌,才可售賣及提供任何酒類給顧客在場所飲用,否則可被警方拘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另根據香港法例第109章《應課稅品條例》及第109B章《應課稅品(酒類)規例》第32條,於無領取有效酒牌牌照地方飲用酒類飲品,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

行動中警員檢獲多支烈酒及紅酒(警方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