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抵港郵包藏走私新冠藥 天水圍無業夫婦被捕

撰文:陳浠文 馬耀文 陳永武
出版:更新:

香港海關1月11日和14日分別在香港國際機場和天水圍檢獲共約380盒懷疑走私新冠口服藥物,估計市值共約50萬元。人員首先在香港國際機場1個入境郵包內檢獲250盒懷疑走私新冠口服藥物,估計市值約33萬元。經過跟進調查,海關昨日(14日)在天水圍區再檢獲130盒懷疑走私新冠口服藥物,估計市值約17萬元,拘捕1男1女(40歲和34歲)懷疑與案有關。

海關人員透過風險評估,於1月11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揀選及檢查1件由印度抵港並報稱載有保健產品的空運郵包。經過X光檢查,海關人員透過影像觀察到郵包內橙綠色的粒狀物品整齊排列,有理由懷疑郵包內藏有違禁包。海關人員進一步詳細檢驗,打開郵包後發現一批懷疑新冠口服藥物,經過點算後,郵包內一共有250盒懷疑新冠口服藥物,估計市值約33萬元。海關將案件交由有組織罪案調查科作出跟進。

有組織罪案調查科接手調查案件,根據涉案郵包上資料並得知郵包將會被送到天水圍區一住宅單位,遂派員部署在天水圍一郵局採取監控派遞行動,1名40歲本地男子於昨(14日)到場提貨,海關人員隨即上前將其截停,以涉嫌「未根據並按照入口許可證規定輸入禁運物品」及「管有第一部毒藥」罪名拘捕男子。

海關人員將該名男子押返天水圍住所並進行搜查,再檢獲130盒懷疑走私新冠口服藥物,估計市值約17萬元。被捕男子同住的34歲妻子因同樣罪名而被海關人員拘捕,二人均報稱無業,現正保釋侯查,不排除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捕。而該批被檢取的懷疑新冠口服藥物將會被送往政府化驗所作進一步檢驗。

案件中,海關發現該批懷疑新冠口服藥物未有香港註冊編號,相信該批為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因此有關藥物的功效、安全性及質素存疑。香港海關將會繼續對這宗案件進行深入調查,調查方向包括被捕人士購貨渠道、如何處理該批藥物及有否其他本地涉案人士等。

海關呼籲,市民不要購買來歷不明的產品及藥劑製品,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素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在沒有有效許可證下進口或出口藥劑產品及藥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條文的規定而管有毒藥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