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cam直擊|西貢2歲女衝出馬路 遭私家車撞跌 家人焦急抱起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西貢今午(23日)發生交通意外,一名2歲女童突衝出馬路,遭私家車撞到,幸女童僅額頭擦傷,清醒送往將軍澳醫院治理。

有網民上載拍得事發經過的車cam片段到社交網站,顯示事發在今午約3時26分。當時一名身穿粉紅色衣服的女童,突然從西貢游泳池對開一個行人過路處衝出馬路,其時一輛黑色私家車駛至,收掣不及撞倒女童,女童被撞至彈開倒地。有途人見狀受驚尖叫。

女童捱撞後,一名穿深色衣服的男子衝上前查看其傷勢,並抱起女童;對面行人路亦有一名懷疑是親友的男子跑至了解。現場另有多名途人上前了解。車cam片主看見意外發生,不禁大叫「Oh my god!(我的天呀!)」近一分鐘後,撞到女童的私家車開車離去,現場有人驚訝說:「唔係嘛?走?」

警方回覆《香港01》查詢表示,今午3時32分,警方接獲一名37歲男子報案,稱其2歲女兒在西貢游泳池外遭一輛私家車撞到。女童額頭擦傷,由母親陪同下,清醒送將軍澳醫院治理,案件列作「交通意外有人受傷」。據了解,事發後涉事司機曾問女童家人需否協助,獲回覆毋須協助後開車離去。

不過,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 《道路交通條例》第56條「發生意外時停車的責任」,凡因有車輛在道路上而有意外發生,導致他人受傷,司機必須停車。任何人違反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處1萬元罰款及監禁12個月。另外,如該意外涉及任何人受傷,該司機須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而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意外發生後24小時,親自前往最近的警署或向任何警務人員報告該意外。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2.5萬元罰款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