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木樹邨縱火|嘆年幼頑皮盼兩童改過 受害男童父︰縱火好大件事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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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30日)清晨5時32分,葵涌梨木樹邨第三座11樓一個單位的家門有雜物遭到縱火,門外的布簾和一個枕頭燒毀,鄰居將火救熄和報警,警方事後在上址對開一個籃球場截獲2個名14歲男童,並於他們身上檢獲一個打火機,發現他們與被縱火單位的一名13歲男童為同學,相信雙方曾因態度問題發生爭執,以涉嫌「縱火」罪名拘捕該兩名14歲男童。
《香港01》記者下午上門了解,現場可見,被縱火單位地下留有灰燼,而且閘門有懷疑燒焦痕跡。

不願意透露姓氏、被縱火單位的男戶主表示,該兩名住在區內的被捕男童向來頑皮,與自己兒子相識,過往曾經上門玩耍,暫時不清楚為何兩人犯案,但認為「個個細個都百厭過」,今次案件其實只是小問題,可能「細路發脾氣」,不排除和打機有關,慶幸今次沒有釀成人命傷亡。至於會否原諒對方,有待他向警方了解整件事情的源由,但「希望(兩人)盡量改善返,縱火係刑事(罪行),同埋好大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