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坑兩餐廳涉店外非法放置物品 兩負責人被票控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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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10日)灣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連同跑馬地分區雜項調查小隊及軍裝巡邏小隊,於區內突擊巡查多個場所,打擊店鋪負責人在公眾地方或馬路上非法擺放貨物或物品,並提醒食肆持牌人及市民遵從防疫規例。
警員巡查期間,發現位於浣紗街16號及施弼街4號的兩間餐廳,因非法放置物品於店鋪外而阻礙行人。一名45歲姓甄男負責人及一名34歲姓游男負責人涉嫌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4A條「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被票控。
另外,在場的1男1女顧客,年齡均為43歲,因未有佩戴口罩,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獲發定額罰款通知書。
警方呼籲店鋪負責人切勿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擺放貨物或物品在公眾地方或馬路上,以免阻礙行人或車輛的流動。警方會繼續密切監察及持續嚴厲執法,以打擊店鋪阻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