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猜我是誰|85歲翁中伏3個月再接「兒子」來電 警埋伏拘19歲男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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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去年11月30日接獲一名85歲老翁報案,指接獲一名自稱是其兒子的男子來電,對方報稱因牽涉刑事案件而需繳交保釋金,要求他到指定地點繳交約10萬元。老翁不虞有詐,繳款後驚覺受騙,報警求助。及至昨日(2月21日),老翁又再接獲一名男子來電,對方以同一手法要求他到指定地點繳交約8萬元保釋金,他於是立即報警。

沙田警區特遣隊及刑事部人員接報到場,並於瀝源街拘捕一名現身交收的19歲青年,他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現正被扣留調查。行動中,人員檢獲一部手提電話及被捕人案發時身穿的衣物。案件交由沙田警區重案組跟進調查。警方調查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因「搵快錢」或「微薄報酬」而被不法份子利用及誘使參與任何犯罪活動,包括協助犯罪份子交收任何物件。警方重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或「串謀詐騙」均屬嚴重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及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亦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提醒:

(1) 任何自稱內地政府或執法機構,並要求受害人交出銀行或個人資料,均為詐騙;

(2)任何經電話自稱內地政府或執法機構,並要求受害人開設一個銀行賬戶以證清白,或要求受害人進行資產審查,提及保密協議條款或要求轉賬匯款,均為詐騙;

(3) 內地政府或執法機構及香港警方均不會要求任何人經電話或其他社交應用程式進行筆錄口供,亦不會透過相關渠道發出通緝令,上述情況均為詐騙;

(4) 任何人經電話自稱親友,指自己更換新電話號碼,並要求受害人借錢及匯款,均為詐騙;

(5) 如有任何懷疑,市民應致電反詐騙協調中心二十四小時熱線一八二二二查詢;

(6) 請向身邊的親友,尤其是長者,分享以上的防騙訊息,避免他們成為下一個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