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民政處聯警方旺角區打擊黑工 11人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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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聯同牌照組、軍裝巡邏小隊、特遣隊、反三合會行動組、西九龍衝鋒隊、入境事務處及民政事務處人員,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於3月7日展開代號「冠軍」(CHAMPION)的跨部門反非法入境者及非法勞工行動,突擊巡查旺角區內多個地點。行動中,人員共拘捕11人,包括1名本地男子、1名內地男子、3名內地女子及6名非華裔女子,年齡介乎22至56歲,涉嫌「違反逗留條件」、「逾期居留」及「外出時沒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部份被捕人稍後將交由入境事務處跟進。
根據香港法例一百一十五章《入境條例》,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經定罪後,可被判罰5萬港元及監禁兩年。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者均會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