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老婦墮電騙案共付$33萬「保釋金」 警藍田拘35歲男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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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7日)下午接獲3名年齡介乎77歲至95歲的本地女子報案,指她們早前接獲一名男子來電,自稱為其兒子並聲稱被警方拘捕,要求報案人提交保釋金,騙徒其後假扮報案人兒子的朋友登門,向她們收取合共33萬元保釋金。
其中一名報案人同日下午再接獲騙徒來電,要求報案人到藍田一個指定地點繳交20萬元現金,報案人察覺有可疑,與家人聯絡後報警求助,觀塘警區特遣隊經部署後,同日下午3時許在藍田拘捕一名35歲姓黃本地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被捕男子涉嫌與該3宗案件有關,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觀塘警區重案組跟進調查,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

警方亦高度關注電話騙案,呼籲市民若任何人經電話自稱親友,指自己更換新電話號碼,並要求受害人借錢及匯款,均有可能為騙案,市民應主動關心親友,尤其是長者,與他們分享防騙訊息,避免他們成為下一名受害者,市民如有任何懷疑,應致電「防騙易18222」熱線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