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破Switch遊戲機侵權案 37歲男賣家涉提供規避服務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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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偵破一宗電子遊戲機侵權案,拘捕37歲男賣家,他涉嫌提供規避服務,令盜版遊戲可以在遊戲機上運行。行動中海關檢獲4部懷疑涉案的Switch遊戲機、一批懷疑規避器材,以及一部用作處理盜版電子遊戲的手提電腦連外置式儲存媒體,估計市值共約2萬元。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就案件檢獲4部懷疑涉案的Switch遊戲機、一批懷疑規避器材,以及一部用作處理盜版電子遊戲的手提電腦連外置式儲存媒體,估計市值共約2萬元。(海關提供)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有人在網上社交平台開設專頁,提供規避電子遊戲機的收費服務和售賣懷疑盜版電子遊戲。經深入調查及在版權持有人協助下,海關於本月9日採取執法行動,透過該社交平台專頁安排人員與一名賣家在大埔進行交易,即場檢獲3部懷疑涉案的電子遊戲機和一批懷疑規避器材,並拘捕37歲男賣家。

事件中的版權持有人已就其遊戲機作出有效科技保護措施,防止任何未獲授權的遊戲檔案在遊戲機上運行。被捕人涉嫌提供規避服務,令盜版遊戲可以在遊戲機上運行。

海關人員其後到被捕男子位於沙田的住所搜查,再檢獲其他涉案物品,包括一部電子遊戲機和一部用作處理盜版電子遊戲的手提電腦連外置式儲存媒體。

海關指出,出售規避器件或提供規避服務屬嚴重罪行。市民亦應尊重知識產權,不要購買任何規避器件,它們連接的不知名網站可能附有電腦病毒或惡意程式,為用家帶來風險。

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管有侵犯版權複製品作出售用途,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4年,以及每件侵權物品罰款5萬元。此外,任何人為任何規避業務的目的,或在任何規避業務的過程中,出售或出租有關器件,或提供有關服務使人能夠規避有效科技措施,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