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房變淫竇 葵青警掃黃檢避孕套 35歲內地女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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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青警區特別職務隊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今日(13日)晚上約8時在區內展開掃黃行動,突擊搜查區內一間酒店房間,檢獲一批證物,包括大量避孕套及濕紙巾,警員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罪名拘捕一名35歲持護照的內地女子,她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員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罪名拘捕一名35歲持護照的內地女子。(警方提供圖片)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經定罪後,可被判罰5萬元及監禁2年。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者均會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