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走私547公斤瀕危檀香紫檀木材 被判囚15個月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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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日,海關在香港國際機場檢查一件從印度到港的空運貨物,發現約547公斤檀香紫檀木材,並拘捕一名50歲涉案男子,涉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條例》),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22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15個月。

走私男(22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15個月。(海關提供圖片)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調查主任康恩指出,案發於2018年11月3日下午,海關人員在香港國際機場一個空運貨站進行清關工作,經風險管理,人員揀選一票來自印度的空運貨物進行檢驗,貨物報稱載有機械設備。人員在貨物中發現547公斤懷疑受管制木材,品種為檀香紫檀,市值約40萬港元。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檀香紫檀為附錄II受規管的管制木材,人員在現場調查後拘捕一名提貨男子。他其後被落案起訴一項在沒有許可證情況下進口附錄II物種的標本。案件被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經約一周審訊後,被法庭判處罪成,並於今日(22日)被判囚15個月。

法庭判刑時考慮到保護瀕危物種是極為重要,可保護物種避免絕種,所有涉及瀕危物種的罪行應要嚴肅對待及處以有阻嚇性刑罰。此外,雖然附錄II物種並非最接近絕種,但交易必須受規管,以平衡瀕危物種的生存空間。而本案中檀香紫檀的數量及其生長地面積均呈下降趨勢。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走私瀕危物種的嚴重性。根據《條例》,任何人非法進出口瀕危物種,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走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