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師疑遭激光照射 機場控制塔台代報警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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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上空發生懷疑飛機師遭激光照射事件。凌晨1時許,警方接獲香港空中交通管制人員報案,指一架民航飛機飛越東龍島上空時,懷疑被激光照射。水警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員前往東龍島搜索,惟未有相關發現。警方正調查事件,列作「求警調查」跟進處理,事件中無人受傷。

根據《1995年飛航(香港)令》(香港法例第448C章),任何人士因展示耀眼的光線(包括激光)、魯莽或疏忽地飛放無人機和孔明燈等,以致危及飛機安全,均屬違法。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處罰款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