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深水埗一連三周打擊竊案 24男女被捕 贓款金額達$160萬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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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過去三周在深水埗區展開反罪惡行動,總共拘捕24人,分別涉嫌干犯爆竊、車內或店舖盜竊罪行,涉及42單案件,金額達到160萬元。

深水埗警區刑事部謝于毅總督察(中)、情報組主管王婉欣督察(右)和助理警民關係主任藍雪督察(左)交代案情。(王譯揚攝)

深水埗警區刑事部謝于毅總督察指出,本港隨住經濟復常而罪案有上升趨勢,其中一個原因是盜竊罪行急增,部門過去三周聯同深水埗分區和長沙灣分區特遣隊展開代號「風憲」的反罪惡行動,打擊區內從事搵快錢罪行的犯罪分子,當中警方發現有賊人針對本港多區食肆爆竊,趁對方開門前潛入店內偷取現金和員工財物,警員經調查後上周一(22日)在旺角區內拘捕一名60歲本地男子,被捕男子已被落案起訴。

另外,有賊人亦趁貨車司機下車送貨,大意沒有鎖好車門時,潛入車廂偷取銀包和手機,警方經調查後拘捕兩名50歲越南籍和48歲本地男子,懷疑他們和8宗車內盜竊案件有關,兩人亦已被落案起訴。

深水埗警區情報組主管王婉欣督察表示,整個行動中,警方總共拘捕21男3女,年齡介乎16至69歲,其中兩人是越南籍,其餘被捕人是本地人,他們涉及42單案件,包括12宗爆竊案、14宗雜項盜竊案、9宗車內盜竊案,以及5宗店舖盜竊案,合共涉及金額約160萬元,一半人已被落案起訴,餘下被捕人獲准保釋候查。

深水埗警區助理警民關係主任藍雪督察提醒,職業司機和店舖負責人及員工做好防盜措施,並會繼續和區內持份者例如保安員保持聯繫,以打擊相關罪案。

警方表示,警方本月4日至26日在區內展開代號「風憲」行動,涉案19名本地男子、3名本地女子及2名外籍男子涉嫌「爆竊」、「雜項盜竊」、「車內盜竊」、「店鋪盜竊」、「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不付款而離去」,警方強調「爆竊」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4年,「盜竊」亦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