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長沙灣拘63歲無業漢 公屋單位變私煙倉 罪成或扣分無屋住
撰文:黃偉民 黃詠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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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1日)香港海關在長沙灣進行反私煙行動,並於上午約7時截查一名可疑男子,在他身上發現少量私煙,隨即帶同該名63歲無業男子返回幸福邨的住所調查。人員再於屋內檢獲多約13000支私煙,海關在案件中總共檢獲總值約5萬元的私煙,應課稅值約33000元。
海關懷疑被捕男子利用公屋單位作為私煙儲存倉庫,並於早上將私煙售賣予區內用家。海關會調查私煙來源,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另外,如經調查後,證實公屋單位涉及有關罪行,海關會在法庭審結案件後通知房署跟進調查。
海關強調買賣私煙同屬違法,而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試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賬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曾有住戶因藏私煙被被收公屋
房屋署列明濫用公屋行為為丟空單位、分租或轉租單位、在單位內進行不法活動、將單位用作非住宅用途等,當中不法活動包括聚賭、藏毒或藏有私煙等。而在公屋單位內進行不法活動屬於嚴重違反租約的行為,房屋署有權不予警告,終止其租約。房屋署於2021年區議會回覆提問時指,房屋署在收到海關通知,成功檢控涉及以公屋單位存放私煙的個案後,房委會會因應不同的情況,根據租約條款或屋邨管理扣分制,執行租管行動,以收阻嚇之用。以往傳媒亦有報道過租戶因藏私煙被收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