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偵破百宗竊案 有體育用品店職員監守自盜 偷貨品供歹徒轉售

撰文:翁鈺輝 黃煦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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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警區偵破106宗盜竊相關案件,拘捕共50名男女。其中一宗盜竊案疑為工廈體育用品店職員監守自盜,與犯罪集團在網上買賣交收數次之後,被主腦招攬長期提供贓物變賣,最貴的貨物單件價值5,000元。警方提醒市民亦要留意在球場、公廁和泳池更衣室出沒的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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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警區刑事支援隊主管林建宇督察講述行動細節,指黃大仙警區刑事部6月起執行一項代號為「暗谷」的反盜竊執法行動,以情報主導的方式,針對打擊本年度1月至8月發生在區內的盜竊案及相關犯罪活動。案件主要分類為店舖盜竊,其餘是雜項盜竊、車內盜竊、處理贓物及扒竊案;結果總共偵破106宗發生在全港不同地區的盜竊相關案件,涉及失物包括一些個人財物例如現金、飾物和手提電話等,另外有不同類別的健康食品、藥物、電器和體育用品等,損失總值約港幣150萬元。

行動中,警方共拘捕50名涉案人士,包括42男8女,年齡介乎16至85歲,當中有11人為雙程證持有人。他們涉嫌干犯雜項盜竊、店舖盜竊、車內盜竊、處理贓物及扒竊。

據了解,50名被捕人當中,超過一半是因為一時貪心而順手牽羊;不過當中亦有22男2女,警方有理由相信是來自不同犯罪集團的成員。

據了解該體育用品店位於工廈,由於貨量多,職員趁無人見到時偷取。職員會將貨品自行加工,例如用球拍穿線機為網球拍穿線,再放上網轉售。(翁鈺輝攝)

工廈體育用品店職員監守自盜

警方留意到幾種集團式經營的犯案模式,包括犯罪集團主腦及骨幹成員會在社交平台及網上買賣平台,包括Facebook及Carousell,以「搵快錢」作招徠招攬成員。其中一宗案件中,集團主腦就成功透過網上買賣平台,招攬一名體育用品店職員,長期為犯罪集團偷取店舖貨物,再將貨物交予集團骨幹成員分銷到本地及內地市場。犯罪集團無本生利,謀取暴利。據了解該體育用品店位於工廈,由於貨量多,職員趁無人見到時偷取。職員會將貨品自行加工,例如用球拍穿線機為網球拍穿線,再放上網轉售。後來老闆發現貨量落差大,翻查閉路電視搜集證據。

另外警方根據調查得知,犯罪集團亦都會指派成員到不同零售商偷竊。過往3個月行動期間,黃大仙警區一共偵破52宗店鋪盜竊,被捕人當中有3男2女同時涉及全港多宗同類案件。其中一人更同時涉及全港19宗店舖盜竊案。案件中偷去的貨物主要為藥物及保健產品,警方相信犯罪團伙其後會將贓物向本地藥房及其他渠道轉售圖利。

此外,行動期間一共偵破19宗扒竊案,拘捕6名內地男子。警方留意到所有被捕人士都是持雙程證,而且都是案發前幾日才入境。因此估計犯罪集團主腦有可能來自內地,指派成員來港,以2至3人為一伙,在人多擠逼的地方犯案。其後就會將贓物帶至內地分銷圖利。

警方相信今次「暗谷行動」成功打擊多個本地盜竊犯罪團伙,以及他們的活躍成員。黃大仙警區會繼續採取主動大型執法行動,繼續致力打擊相關犯罪份子。

扒手會在球場、公廁下手

黃大仙警區刑事情報組主管林英品督察講解一些較常見的犯案手法以及防罪建議,指出本年首8個月黃大仙警區已經錄得203宗店鋪盜竊案件,「即係幾乎每日都有店鋪盜竊案件發生。」賊人選擇超市和大型連鎖店,在人流較多但店鋪人手薄弱的時候行動,偷取沒有加裝防盜磁鐵或體積較細的貨品。

警方呼籲店舖加强防盜設備,例如安裝高清閉路電視、雙重防盜閘門以及防盜磁貼等。店鋪亦要提醒員工保持警覺,特別留意可疑人士藉住向職員詢問以分散職員注意力,從而令其團夥可趁機偷走貨物。

警方亦推出「安盾計劃」減低店舖盜竊罪行。警方強調「盜竊」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另外,針對雜項盜竊常見犯案手法。賊人通常會趁物主無看管之下偷走財物。例如,警方留意到賊人會在球場,如籃球場或足球場,趁物主打波或踢波時偷走放在球場附近的財物。除此以外,亦有賊人在公眾泳池更衣室打開泳客儲物櫃財物。

警方提醒市民去球場做運動時,謹記要妥善擺放好個人財物,同時亦要避免携帶貴重財物到球場或者泳池,以免讓賊人有機可乘。

警方亦留意到多宗發生在公眾厠所的盜竊案件,賊人會趁物主如厠,將物主放在身後的財物勾走。故此,市民使用公厠的時候,亦都要留意及保管好財物,以免被盜。

第三,扒竊案件最近亦有上升趨勢。扒竊案件通常以兩個人為一個團夥,當他們鎖定目標,便會尾隨受害人。其中一名賊人用雨傘遮擋路人視綫,另一人則打開受害人背囊或斜揹袋偷走財物。

發生扒竊案件的高危地點包括街市、商場及港鐵車廂等人多擠迫的地方。扒竊案件受害人一般為家庭主婦及長者。警方提醒市民要小心保管個人財物,即使不是在人多擠迫的地方,亦都要留意身邊是否有可疑人士,特別在櫃員機提款後,因爲扒手可能會尾隨等待時機落手。

第四,關於車内盜竊案件。賊人會針對一些無人看管的車輛,透過打爛車窗或者打開無上鎖的車門,偷取車内現金及個人物品。市民應盡量選擇有保安設施的停車場停泊車輛,並在車上安裝防盜系統及行車記錄儀,亦要避免將貴重財物擺在車内。

警方呼籲車主參加由東九龍刑事總部今年6月份推出的「弘鏡計劃」,通過與車主合作改善閉路電視覆蓋率,並利用行車記錄儀片段來補充證據或協助偵查罪案。該計劃同時亦與停車場及物業管理公司合作,在停車場内展示計劃標誌。

另外,警方亦提醒市民,特別是零售商及回收商,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24條,處理贓物罪,任何人如知道或相信某些貨品是贓物而不誠實地收受該貨品,或不誠實地從事或協助另一人或為另一人的利益而將該貨品保留、搬遷、處置或變現,或作出如此安排,即屬處理贓物。處理贓物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