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行山客揭老翁放狗咬野豬 圖帶走瀕死豬仔 漁護﹕已展開調查
金山郊野公園懷疑有老翁放狗咬野豬,更企圖帶走奄奄一息的野豬。有金山郊野公園行山常客指出,過去兩年均與其他行山人士,見過數名老翁懷疑傷害野豬,他對事件感擔心,質疑有人殘酷對待野豬,已找義工報警及通知漁護署。漁護署回覆查詢指,已接獲該個案報告,並就是否有人違法展開調查,漁護署亦將聯同相關部門進行調查。針對每宗個案,漁護署都會詳細檢視調查中獲得的證據,若發現有充足證據證明有人涉嫌違法,漁護署會採取執法行動。
陳先生(化名)表示,他經常到馬鞍山的金山郊野公園行山,與其他行山人士均不時見到數名老翁帶同數隻唐狗行山。據知,曾有人目擊老翁將一頭野豬放入背囊企圖帶走,有行山人士見狀喝止,並稱會報警求助,將老翁嚇退。該頭野豬身上有被咬傷的傷口,奄奄一息,及後已傷重死去。
直至上周四(19日),陳與友人再到金山行山,再次目睹該些老翁行山,其身旁的狗隻正在攻擊野豬,野豬不斷慘叫,老翁亦曾以雨傘指向野豬方向。陳對情況感憂慮,偕友人找來義工協助報警。
陳先生向其他行山人士了解,亦得悉曾有野豬疑受襲後傷重死去,被人放入袋中,但未有即時取走,而是放入山邊,懷疑有人打算入夜後人流較少時才帶走。亦有不少金山行人士發現叢林內有捕獸器,懷疑有人試圖捕擸野豬,曾見到不少馬騮斷手斷腳,他質疑是捕獸器所傷。
警方表示,上周四下午約4時40分接獲報案,指兩名男子在金山郊野公園懷疑指示狗隻襲擊野豬。人員接報到場,並在金山郊野公園一帶作出調查。經初步調查,案件暫列作「殘酷對待動物」,交由深水埗警區動物專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任何人殘酷對待動物(包括殘酷地打、踢、惡待、折磨、激怒或驚嚇動物),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0,000及監禁3年。
此外,《狂犬病條例》(第421章)規定狗隻畜養人須確保狗隻在公眾地方被狗帶牽引或以其他方式受控,否則畜養人及任何促使、任由或准許該動物在該等地方出現的人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