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兩食肆遭企圖爆竊 警拘34歲男 再揭與另一宗爆竊案有關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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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區過去兩日連接發生企圖爆竊案,警方追查下拘捕一名34歲男子,經調查發現他與9月份區內另一宗爆竊案有關,現正將他扣留調查。

警方昨日於寶琳北路拘捕一名34歲姓鄭男子涉嫌「爆竊」及「企圖爆竊」。(警方提供)

警方稱將軍澳警區於過去兩日(12月11日及12日)凌晨分別接獲兩宗報案,指寶琳北路寶琳商場一間賣點心的店舖後門玻璃,與及翠琳路翠琳街市一熟食檔的收銀機有損毀痕跡,懷疑遭企圖爆竊。

將軍澳警區特遣隊人員根據線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昨晚於寶琳北路拘捕一名34歲姓鄭男子涉嫌「爆竊」及「企圖爆竊」。

經初步調查,該名男子涉嫌與上述兩宗企圖爆竊案及今年9月翠琳路另一宗爆竊案有關,案中損失940元現金。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

根據《盜竊罪條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11條,「爆竊」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4年。警方呼籲餐廳和零售商店做好防盜措施,包括安裝智能閉路電視及鎖好門窗等,亦應避免存放大量現金在商鋪內。警方會調配軍裝及便裝人員,不定時進行針對性巡邏。

警方將繼續與社區維持緊密溝通,加強警民合作,攜手共同打擊罪行,並採取情報主導的策略性部署,配合軍裝便裝巡邏,不定時與其他部門展開聯合行動,防止及打擊爆竊罪案,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