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放蛇打擊跨境「白牌車」 $850上水往深圳 51歲男司機被捕

撰文:歐文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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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今日(9日)展開以情報主導的執法行動,打擊非法駕駛跨境私家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的行為,其間派員「放蛇」稱可以850元由上水前往深圳,行動中,拘捕一名涉案51歲本地男司機,並扣查其私家車。

警方指,人員在網上平台以850元租用一輛私家車,並派員喬裝乘客由上水前往深圳,待時機成熟時即以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使用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罪,拘捕涉案男司機,他目前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二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而涉案車輛因沒有運輸署發出的出租汽車許可證,且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而被警方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今日(9日)派員放蛇打擊跨境「白牌車」期間,拘捕一名涉案51歲本地男司機,並扣查其私家車。(警方提供)

警方重申,駕駛人士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不得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並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及扣押車輛3個月,再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並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及扣押車輛6個月;而任何人如未為汽車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一年,並吊銷駕駛執照12個月至3年不等。

警方亦呼籲,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的車輛因沒有第三者保險,會引致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可能失去應有的保障,故市民切勿租用有關車輛,並表明會繼續嚴厲執法打擊相關違例罪行,以保障市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