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冚沙頭角煙花爆竹倉檢109公斤貨 價值近$11萬 53歲男月底提堂

撰文:歐文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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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昨日(1日)展開反三合會行動,冀打擊三合會活動及堵截農曆新年假期期間的非法收入,並搗破一個位於沙頭角担水坑村的煙花爆竹儲存倉,搜獲的煙花爆竹共重約109公斤,總值約10.9萬元。行動中一名53歲男子涉嫌「管有爆竹煙花」被捕且已被落案起訴,本月23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新界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昨日(1日)展開反三合會行動,期間搗破一個位於沙頭角担水坑村的煙花爆竹儲存倉,搜出約109公斤煙花爆竹,總值約10.9萬元。(警方提供)

警方強調,《危險品條例》列明任何人如非法藏有煙花爆竹,最高可判罰款20萬及監禁12個月,而《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列明任何人如燃放煙花爆竹,以致對任何人造成損害或危險,最高可被判監3個月及罰款2,000港元,呼籲市民歡度節日期間注意個人安全,切勿藏有或燃放煙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