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農曆新年茶果嶺海濱寵物公園非法放煙花 4男女被捕最細16歲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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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早前流傳一條影片,有市民於大年初七(16日)在觀塘茶果嶺海濱公園海傍,分別在兩處地方非法燃放煙花。警方表示,當日接報到場,在上址寵物公園對開檢獲一些被燃放的煙花紙碎,觀塘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接手跟進案件,經過調查及情報分析後,今日(28日)分別在沙田、牛頭角、黃大仙及秀茂坪拘捕3男1女,年齡介乎16歲至39歲,涉嫌非法燃放煙花爆竹。據了解4人為朋友。所有被捕男女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3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經調查後拘捕3男1女,年齡介乎16歲至39歲,涉嫌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警方提供)

翻查資料,警方於事發當晚11時13分接獲途人報案,指目擊至少5名20至30歲男子在茶果嶺海濱公園海傍燃放煙花,繼而將相關物品拋下海離開,警員到場調查時沒有發現,並追緝7男1女案發時身穿黑色衣褲的疑犯。

有市民於農曆新年在茶果嶺海濱寵物公園非法燃放煙花。(facebook群組「麗港城討論區」影片截圖)

警方提醒市民,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可能對其他市民及附近寵物公園的動物造成不必要的危險。此外,煙花爆竹的火屑有可能引發火災,後果不堪設想。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危險品條例》,任何人如非法藏有或燃放煙花爆竹,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因此,市民切勿以身試法,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