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兩廢車作毒品倉避追查 警檢逾$2000萬可卡因拘兩男
警方昨日(2月29日)破獲一宗高達2,000萬元的毒品案。販毒集團利用廢置汽車作毒品儲存倉,停泊於大埔及落馬洲偏遠地區,再以東逃西竄的方式,逃避警方偵查。案件中,警方檢獲20公斤可卡因,並拘捕兩名男子,分別年僅23至24歲,涉嫌「串謀販運危險藥物」及「販運危險藥物」罪。兩人將會被落案起訴,明日將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毒品調查科人員根據情報分析,昨日於大埔林錦公路一帶採取反毒品行動,期間發現一名本地男子在一輛廢棄私家車附近形跡可疑,懷疑從廢棄私家車的車尾箱,搬運貨物到自己私家車,繼而駛走車輛。警員隨即截查該名男子,並在車上檢獲1公斤可卡因,亦在廢棄車輛上檢獲14公斤。警方同時在位於落馬洲另一輛廢棄私家車,檢獲5公斤可卡因。最終,警方檢獲20公斤懷疑可卡因,市值2010萬元。
警方毒品調查科行動組高級督察羅啓賢指,相信有人因數千元的報酬,被販毒集團招募販毒。警方同日於落馬洲拘捕多一名本地男子,相信有份招攬操控首名男子。兩名被捕男分別為23至24歲,報稱為司機和裝修工人,已被控各3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於明日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據悉,兩名被捕人互相認識,分別作倉管及運毒的角色。
警方留意販毒集團用東逃西竄的手法,以廢置汽車作掩飾設毒品儲存倉,停泊新界偏遠地區或鄉村,增加偵查人員調查難度。不法分子亦誤以為以遙距方式操控「替死鬼」販毒,不現身便能逍遙法外,警方指定必竭力打擊販毒。
根據香港法例,販運危險藥物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