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與宗教研習】宗教學迷思

撰文:杜綽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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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紋身早應被歸納於藝術流儀之列,但不少人對紋身的印象依然停留於負面之談,在東方國度之中,紋身事宜被大眾於黑幫掛鉤,君不見大多日本浴場仍然對紋身仕拒諸門外嗎?然而,紋身事宜與正面之事亦常有掛鉤,不少人在身上紋有親人的名字又或素描,又有人為自己的身上譜上人生格言,甚至有宗教信仰的人士亦會於身上紋上所信奉的宗教中的事宜又或符號。泰國佛教中的刺符是最廣為人知將紋身與宗教互相輝映的套路,但放眼其他教派,紋身與其教義又有否觝觸呢?今回《第二身》就以宗教為題,一探宗教與紋身之間的關聯。

ANGELINA JOLIE臂上與背部均有刺符的出現。

佛學刺符

紋身於西方國度的發揚光大,水手與軍人實在功不可沒,在戰爭之時,軍人死後有機會面目全非,身上的刺青就是辨認身份的最佳途徑。泰國刺符的出現亦與戰爭有關,約六百年前的泰國經濟繁榮,鄰近國家緬甸對泰國蓬勃的經濟,因此交戰連連。作為信奉佛教的泰國,在戰爭之時,士兵們都會佩戴佛牌,因為他們相信有佛的庇佑,就能獲得勝利,然而在戰場之中,遺失佛牌實為常見之時,當遺失佛牌後士兵會就會出去信心。後來僧人們就想出了將佛教經文、符咒又或圖騰直接紋於身上,避免遺失佛牌的問題。距離戰爭幾百年後的今天,泰國刺符仍然活躍,更有不少外國人到泰國紋上刺符,其中ANGELINA JOLIE背上亦紋有刺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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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常見的泰國刺符,欲知其意義的話,敬請留意之後的符號學。

聖經密碼

一直以來,宗教與紋身有着密切的關係,在大家所認知的宗教之中,基督教與天主教的歷史、教義以及聖經也與紋身結下不解之緣。在聖經之中,紋身一詞曾出現過在利未記19章28節:「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在身上刺任何花紋,我是耶和華。」這是上帝頒布給古代以色列人的命令,並清楚地說明刺青定為罪行。這經文已明說「在身上不可刺有任何花紋」,該罪名就連聖經元素、經文、十字架等均不可以。

在基督教的解經權威MERRILL F. UNGER也曾解說過19章18節的「花紋」是希伯來原文「qa aqa」,意思就是切入或切開,推斷當年的意思就是今天的刺青。

另外人類學家JAMES M. FREEMAN也在他的作品中《聖經禮儀和習俗》(THE NEW MANNERS & CUSTOMS OF THE BIBLE)提到:「用刀劃身和刺青向來都是外邦人和異教徒的行為,而神禁止祂的百姓效法他們的行為。」,可見在舊世界中,傳統的人也是對紋身抱有負面的想法。

 

在不同有關刺青資料中已可證明了,刺青是參與拜偶像、行邪術的行為,所以無論在舊約或新約都是一種罪名,是不可被接納的,若有刺青就必需認罪悔改。事實上,刺青與流血均是最古老、普遍的撒但教儀式之一。聖經利未記17章11節說:「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血裡有生命。」因此,當刺青流血之時,就是藉著流血把人的生命交給邪靈。

種種跡象可見宗教確實與紋身有著莫大的關係,而在現今上也帶不少人會以宗教紋身作自我提醒,這個星期就讓《第二身》與大家展開宗教之路。

DAVID BECKHAM也紋上耶穌的刺青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