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與宗教研習】 刺青・信徒・訪談

撰文: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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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在【紋身與宗教研習】中,從歷史、經文中探討究竟「基督徒能否紋身?」這個問題 ,事實上於教義中沒有一條法則清楚說明是不可的,近年刺青已經擺脫了舊世代的負面觀念,已經不是奴隸、罪犯及黑幫的象徵,轉變成為一種大家用以紀念與自我提醒的方法,再者基督徒們漸漸開始發現了有紋身的教徒更能有效地傳播基督教的大愛精神,所以也慢慢掩蓋了基督徒不能紋身此疑問。為了解更多現今教徒們對於刺青的想法,本回更邀請四位信奉不同宗教的刺青教徒,從《第二身》角度細看宗教紋身文化。

姓名: CHARLES TSE

宗教信仰:天主教

職業: BARBER SHOP 理髮店主理人

「紋身是一種提醒,提醒我每作重要決定時,也要僅記宗教的教誨。」

「雖則教友們對紋身有負面印象,但也不會因而改變我對紋身的看法,它對我來說是包含了三種意義,一為記念,記錄生命中不可遺忘的事情;二為藝術,一種比衣著更加能表現自己的東西; 三則為提醒,當做每一決定,也要記得原因和後果。」

活到廿八,家人告知我出生的那天首要做的,並非急於為自己改上名字,而是接受基督教的受洗儀式,雖則聖經中有所記載紋身有貶義之談,但無可否認,紋身對我來說同樣在我生命中絕不可缺,「它既是一種提醒,提醒我每作重要決定時,也要僅記宗教的教悔」。因此我認為宗教與紋身事實上絕對可以並存與相通的。

 

 

身上首個紋身同樣與信仰有關,記得年輕時失去當時以為可共渡一生的愛侶,別離後更患上情緒病,更要找上心理醫生作診治,但最後,倒是手臂上的耶穌與十字架頭像紋身解救了自己,紋身內含耶穌痛苦的容貌,以及幾句聖經:「聖經意指我們來到這個世界不知為誰而活,而我是為耶穌基督而活。」為此去提醒自己,不會因失去誰而活不下去。

姓名: JANET LAI

宗教信仰: 佛教

職業: NGO COMMUNITY OFFICER

「只要思想為正向,心無雜念,事實上擁有紋身者與普通人無異。」

「Keep it simple」

信佛有三年,佛教重視心靈的進步與覺醒,然而其教義認為人類的煩惱與苦也有緣由,至長大步入社會後,發現生活愈變複雜,身邊少不了左右自己的人與事,但後來發現佛學內所推崇的禪法其一理論中:「太執着、過於用心,致使不能進入定、靜境界的原因」,是以我的紋身「Keep it simple」將其箇中哲理牢記於皮膚之上,僅記所有事情的原意與正審思慮,將所有變得簡單,使精神純淨。

姓名: MARIO CHUI 

宗教信仰: 基督教

職業: VIDEOGRAPHER

「愛人如己」

「我生於基督教徒的家庭下,是以我的信仰亦然。」

我生於基督教徒的家庭下,是以我的信仰亦然。上帝常言「愛人如己」,基督信仰中所推崇的耶穌聖心(Sacred Heart of Jesus)圖案更有此說法,其外露的心與耶穌的臉容,繞以茨冠,並附有傷痕與火焰,藉以表示耶穌對世人的愛,呼籲世人賠補己罪,要彼此相愛。身邊的朋友與教友也沒有因紋身而覺反感,有時更會將其紋身當中的意義分享於有意探知者。

姓名: DORA FAN 

宗教信仰: 基督教

職業:ADMINISTRATOR

「紋身於信仰中非為罪過。」

 翰福音7:24:「不要根據外表來斷定是非,要按公義的原則判斷。」

各聖經中也對紋身有反對之說,如根據聖經利未記19:28的金句中:「 不可因哀掉死人而割傷身體或紋身。我是耶和華。」但我則認為紋身於信仰中非為罪過,其實現今傳教人也有以紋身作傳道方式,他們會紋上經文或十字架等有關宗教圖案,因此紋身可作為有力推崇宗教信仰之物。又有另一經文約翰福音7:24中所提到:「不要根據外表來斷定是非,要按公義的原則判斷。」因此於神眼中,我們是絕對不可以貌取人,也要賦予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