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嬌救志明.影評】彭浩翔怎樣解決感情煩惱

撰文:陳廣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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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為香港國際電影節開幕電影,宣傳形容為「一段與香港人風雨同路的愛情傳說」,《春嬌救志明》的藝術性當然「毋庸置疑」——從彭浩翔精進的導演造詣,香港人的性格和品味得到「完美」呈現,傳說果然是傳說。

《志明與春嬌》三部曲將同一公式同一風格反覆運用,洗練至此,不怕觀眾見慣見熟而感沉悶。(《春嬌救志明》電影劇照)

彭浩翔的技藝確實是愈來愈「精進」。同一公式重複運用,他已得心應手,彷彿輕輕鬆鬆毫不費力就能編出故事來。起首先來一小節與主幹故事風格完全不同的仿類型片段落(或恐怖片或警匪片或怪獸片),令人幾乎以為進錯場看錯電影(當然現在觀眾都已不覺意外了),然後一輪鹹鹹濕濕胡胡鬧鬧,港男港女賤嘴金句連連,然後性感女郎出場(《春嬌與志明》有楊冪、《撒嬌女人最好命》有隋棠,這次則有蔣夢婕),加上其他大大小小的誤會或矛盾,引發人生危機、感情翻波,再穿插各種奇特的夢境和幻想(《香港仔》有變色龍,今次有外星人),最後角色得到成長(卻始終未成熟),矛盾得到紓解(而非真正化解),情侶復歸於好,皆大歡喜。《志明與春嬌》三部曲將同一公式同一風格反覆運用,洗練至此,不怕觀眾見慣見熟而感沉悶,顯然有作者(auteur)實驗的風範和意味。

這份「洗練」不難在彭氏解決感情矛盾的方式中看到。《春嬌救志明》裏的主要矛盾,一是主角兩人對「婚姻」與「生兒育女」的不同看法,二是他倆對「安全感」的歧見。前者在故事中很容易就解決了,畢竟兩人拍拖、同居多年,早有計劃,何況到了三四十歲這個年紀的關口,若非瀟灑到底不重視一紙婚書,大抵都不想一直拖下去。春嬌只希望志明負責任,不要隨興而為,認真面對而已,志明也很快明白,要解決春嬌和契媽對「生育」的期望和落差(同時對春嬌的獨一無二伴侶地位表示尊重)。這一點彭浩翔處理得很「爽快」,住屋、婚禮、生育,這些向來都是困擾香港情侶和夫妻的大問題,只怕沒有人可以提出化解的方法,這次彭氏輕輕帶到,然後志明「鼓起勇氣」說幾句話就「解決」了,還勾起春嬌「做人」的決心和慾望,無疑令人「羨慕」。至於志明一開首花了九萬幾買達利,到最後又花錢「買磚」,到底有沒有真正成長,就好像沒有人介意了。後者呢?故事講到他倆在台灣旅行時遇到地震,春嬌害怕得無法動彈,志明卻理性先行,設法保存性命為先,沒有一直在她身旁陪伴,令春嬌想起拋棄妻女沒有安全感的父親,生怕志明也是這樣的人,吵鬧過後憤而分手。

有評論指春嬌此舉太過「港女」,既無力保護自己,而且一言不合即離台回港,非常難照顧。相比之下,荷里活災難片《加州大地震》,女主角面對死亡威脅不但毫無懼色,還可與情人互相照應,堅強多了。但這一點我們可得為春嬌辯護,香港人養尊處優,多少人會有面對災難的準備?彭氏此處可是寫實得有如記錄文學。

也有人說此節參考瑞典電影《愛情中的不可抗力》,只是將影片中丈夫只顧自己逃命,不救妻兒,引發家庭危機的情節搬到香港。這樣說太武斷,彭氏將兩個小時的厚實劇情濃縮到半個小時,如此「精練」。原作夫婦有不少深入溝通、信念對碰、情緒崩潰、感情重建的段落,彭氏一刀刪減,只換成幾首流行曲─以姊妹們惡搞《傳說》烘托出春嬌的失望、春嬌自唱《當我想起你》回憶舊情,志明安撫對方雙親再搞大龍鳳齊唱《春嬌鳩志ming》─即可感動春嬌,多麼精簡,沒有流淚也沒有爭吵,有問題何須坐下來溝通解決。《情約半生》的中產/中年情變、池畔剖白畢竟太歐美,唱K才是港人風格,彭浩翔的處理真「聰明」呢。

如果不認同上述「讚美」,那必須問︰為什麼他敢自稱與「香港人風雨同路」——自詡為「愛情傳說」,已夠自大(嗯,假如葉念琛的電影都可稱「經典」,彭浩翔確實就是「傳說」了——這當然要看觀眾各自對「電影」這回事有什麼要求吧);「與香港人風雨同路」這說法可更令人受不了。春嬌和志明兩人何時有和香港人共過風雨?這十年來香港發生了大大小小的事情,他倆參與過、思考過、討論過哪一件?說春嬌和志明很能代表(部分)香港人的性格(無論是優是劣),這樣說也不算錯,然而要說「風雨同路」,可真要有點承擔才成。即使說第二集《春嬌與志明》有淺淺帶到「要不要上大陸工作、發展」一類香港人不時自問的兩難處境,但也根本不深刻,何況北上未必是死罪,留港也不代表有心,能夠「同路」也不見得會並肩抵「風雨」啊。

那麼不少觀眾何以默默認同彭浩翔能代表香港人?從《買兇拍人》時的小聰明新導演到《低俗喜劇》後穩佔港產味代言人地位,當中的發展和變化足可成為文化研究的題目,不是這篇幅能夠說清楚的了。也許我們都是不誠實的,覺得他拍的都是低俗喜劇,但又只想無聊地笑笑,就像本片中歐鎧淳自稱沒有運動細胞同樣虛偽/諷刺。據今年電影節的問答環節,片中那攝影界新貴的「藝術展品」(每日紀錄大便),原來照片和材料都是彭浩翔親自拍攝、排出的,這般貨真價實的屎尿屁喜劇,難道觀眾真的這樣就「收貨」嗎?

 

【編按:本文章原刊於《香港01》周報,此為增補版。】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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