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兒童「怪談」故事書與孩子一起反思生死

撰文:任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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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故事內的主角學懂去了解、學懂去克服恐懼、學懂去尊重死亡時,兒子亦不再害怕了……在這過程中,珍惜生命、尊重死亡的信息就潛移默化地灌輸了給我兒子。
任建峰
Paul Jennings的不少故事都帶着古靈精怪的味道。(eBay)

古靈精怪的澳洲兒童故事作家

今年8月,我因有中學同學結婚而回了澳洲墨爾本度假。每一次回墨爾本,我都喜歡去各式各樣的書店去打書釘,今次也不例外。不過今次與以往不同的,就是兒子第一次與我一起去墨爾本。我與他一起去書店,他就自然想我買書給他,而他更要求我買澳洲書。

因此,我就在書店找來找去,最終見到一個我熟悉的澳洲兒童故事作家名字,因為我自己在澳洲讀小學時都有讀過他的書:Paul Jennings。他曾經是一名教師,寫作原本只是他的私人興趣,但他在1985年出版了一本名為《Unreal!》的兒童短故事文集後成名。

(Penguin Books Australia)

我最終買了給兒子的並不是《Unreal!》本身,而是一本就着這書30周年而出版的加料版《Unreal!The Ultimate Collection:30 Stories in 30 Years》。老實說,在買這本書的時候,我除了記得Paul Jennings的故事帶着兒子應該會喜歡的古靈精怪味道,及文字對兒子來說應該不會太深以外,我其實已不記得個別故事的內容。所以,當我開始與兒子一起讀的時候,我是與他一起「探險」的。

怪談背後的深意

在這「探險」過程期間,有些故事雖然有趣,但其實又沒有什麼特別。有一個故事形容一個目中無人的天才兒童偷吃了一個「聰明雪糕」後在智商上產生了的變化。另一個故事提到一個小孩怎樣靠他一對極臭的襪趕走一些企圖殺害瀕臨絕種海龜的惡霸。更有一個故事描述一名小孩在賽跑輸給不可一世的兄長後,怎樣靠努力練習在同學間「誰能把小便射得最高」比賽中擊敗兄長。

不過,這本書最終都有為兒子與我帶來不少驚喜與反思,理由就是書內的不少故事是關於死亡。最感人的故事(我一路讀給兒子聽、一路流淚)是描述一個有自閉症的弟弟怎樣在患絕症的哥哥臨終的一刻,製造哥哥很想見到但從沒有機會親眼目睹的「雪景」。

除了這個催淚故事,書內有不少關於死亡的故事更是描述鬼魂的。有兩隻鬼不停半夜奏樂嚇人,但原來他們這樣做是為了阻止一座他們曾在此工作(而他們還在世的兒子仍在此工作)的燈塔被拆掉。有一隻鬼不停流連在一個家內的室外廁所,因為他想把一幅他曾在那家內偷過的畫物歸原主才「離開」。有一隻鬼陰魂不散,不停在堆填區尋找「My darlings」,但原來這是形容一副他找極都找不到的假牙。更有一隻鬼海鷗不願其遺體被變成標本,想辦法拿回遺體。

無論是自閉症弟弟的故事或一連串的鬼故,他們都有三個共通點:

首先,面對臨終者或鬼魂的小孩或年輕人起初都是十分害怕的;
第二,當小孩或青年了解死亡必定要來,或那些鬼為何陰魂不散時,他們就不再害怕,甚至能與鬼有互動、合作關係;
第三,故事內臨終者或鬼魂雖然各有很不同的要求,但其實說到底都只是一樣東西,就是要「走」得有尊嚴。

當故事中的小孩了解死亡後,也就不再害怕鬼魂,甚至願意幫助它們。(Penguin Global)

認識死亡 才能珍惜生命

聽下去,這些故事、這些與死亡有關的問題好像十分沉重,以典型華人社會價值觀來說就可能會覺得這些東西「大吉利市」、「嚇壞細路」,因而有點兒童不宜。我不同意。死亡,是生命必經之路。無論是在電視新聞或節目,或在身邊的親友中,孩子其實從小時已經會在生活上遇上死亡。

以我兒子為例,他曾有兩年時間慢慢看着嫲嫲由一個130磅、精神奕奕的長者變成一個在死時剩下70磅的人乾。到我媽媽臨終那段時候,兒子已經對死亡覺得有點迷茫。他一方面很思念嫲嫲、很想去探望她,但每次去到看到她已經變得恐怖的外型時就會害怕。當時,我們全力照顧媽媽,沒有機會去處理兒子內心的這份矛盾。到了我媽媽過世然後在她的喪禮時,我們才開始能慢慢嘗試與他討論嫲嫲的死亡。在喪禮瞻仰遺容時,雖然嫲嫲的外貌某程度上比起死時更「難看」,但兒子已不再害怕,懂得鞠躬表達他的思念。

筆者與亡母生前的合照。(相片由作者提供)

同樣地,透過Paul Jennings這些故事,我又有機會與兒子討論生死(包括重溫舊年嫲嫲過世的感受)。他起初聽這些故事都仍會害怕,有時更會害怕到掩蓋自己的耳朵。但當故事內的主角學懂去了解、學懂去克服恐懼、學懂去尊重死亡時,兒子亦不再害怕了,還會覺得不同的故事好特別、好好笑、好感動。在這過程中,珍惜生命、尊重死亡的信息就潛移默化地灌輸了給我兒子。

如果大家對Paul Jennings這本書有興趣,大家可以去澳洲買或嘗試在跨國網上書店去買。但無論如何,我都鼓勵所有家長與小孩聊天時不要對死亡這個議題有忌諱,或把死亡形容到很恐怖。孩子的智慧永遠比我們想像中高,只要我們願意與他們好好討論,他們總會有一點領會的。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他所屬律師行或團體,亦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