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註冊證一定要申請嗎? K1申請常見6問│Mommy Amy

撰文:媽咪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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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入9月,開始進入幼稚園申請的高峰期,在開始填寫各幼稚園的報名表前,務必首先記得準時於11月底前申請「幼稚園入學註冊證」。政府自2017/18學年起實施幼稚園教育計劃(下稱「計劃」), 為全港超過700間幼稚園K1至K3的本地課程提供基本資助,適齡又合資格的學童可接受免費或學費低廉的半日、全日及長全日課程。在此整理了一些父母常見的疑問,製作了以下的問與答,希望讓大家進一步瞭解計劃的資助辦法。

問題1:幼稚園註冊證(下稱「註冊證」)一定要申請嗎?我心儀的幼稚園皆為私立的。

答:因為所有參與「計劃」內的幼稚園只能錄取持有「註冊證」或幼稚園入學許可書(下稱「入學許可書」)的學童入讀。而「計劃」內幼稚園佔全港約1,000多所幼稚園內的7成。因「註冊證」的申請處理需時6至8個星期,以免因未能於統一註冊日期(即2019年1月10至12日)內完成註冊手續而喪失學位,因此建議無論如何皆先行申請。

問題2:非在港出生的小朋友有申請資格嗎?

答:一般而言,只要是能夠合法在港居留 (不附帶任何逗留條)的學童便能成功申請「註冊證」,若教育局最後審核為不符合資格,亦會發出「入學許可書」以能於統一註冊日期內完成註冊手續。特別留意, 在 2019/20 學年入讀幼稚園的學童必須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出生,因此若2017年1月1日或以後出生的學童如欲於2019/20 學年期間入讀幼稚園,便或需要選擇願意取錄的私校了。

問題3: 什麼是統一註冊日?

答:所有「計劃」內的幼稚園必須於2018年12月21日或之前通知申請結果,而家長需於2019年1月10至12日的統一註冊日期內前往一所獲取錄的學校完成註冊手續。因此即使獲錄取的學校並非最心儀,仍建議先前往完成註冊。學校方面有權放棄保留未於統一註冊日期內完成註冊的學位。如於統一註冊日期後才獲心儀幼稚園取錄,可前往原註冊的幼稚園取回「註冊證」後再前往心儀的幼稚園辦理註冊手續。幼稚園必須無條件發還「註冊證」,唯不需要退還已收取的註冊費。

問題4:我的小朋友於2019/20 學年度為細B,未決定是否改於2020/21 學年度做超大B,現在是否應該申請註冊證?

答:建議應該照常申請「註冊證」,如父母最後決定不讓小朋友於2019/20 學年度入讀K1,應於開學日前將「註冊證」寄回教育局註消,並於2020/21 學年度的「註冊證」申請期內重新提出申請,以維持三年的有效日期。特別注意,「註冊證」如一經使用,便不能註消,而三年的有效期亦不能延長。

 

問題5:我決定讓小朋友重讀K1,我可以向教育局申請延長註冊證的有效期嗎?

答:「註冊證」的有效期一般為三年,教育局一般只接受因學童經註冊醫生或專業人士所簽發的評估報告證明該學童有相關的特殊學習需要才會批准延期。

 

問題6:我的小朋友目前正在「計劃」內的幼稚園就讀K1,如想在2019/20 學年度於另一間「計劃」內的幼稚園重讀K1,該如何在統一註冊期內完成手續以保留學位?

答:家長可於2018年11月起向教育局申請「臨時註冊信」以用作轉校或原校重讀K1時,於統一註冊日取代「註冊證」作為臨時註冊之證明文件,並於在正式入讀幼稚園首天或之前以「註冊證」或「入學許可書」取代「臨時註冊信」以順利入讀。

希望以上這份整理有助為各位父母解惑,如有更進一步的個別問題,歡迎提出一起交流。

*資料整理來自教育局網站。

Mommy Amy 

自小志願成為一名母親,現育有兩名小天使;3歲的囡囡Valerie及1歲的囝囝Wyatt;每日樂於照顧小孩並盡量不受外界影響下,堅持自己的育兒理念。 本著『愛分享』的個性,希望與各位爸爸媽媽分享有關親子的大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