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悉售高鑫零售股權 料錄虧損近132億人民幣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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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9988)繼出售銀泰百貨後,再次出售旗下非核心資產。公司宣布與買方達成協議,以108.91億元,即每股1.55元,悉數出售手上持有的高鑫零售(6808)73.66%股權或70.27億股,又預料交易將產生131.77億元人民幣股東應佔虧損。
阿里進一步指出,倘已於買賣協議交割時或之前收取高鑫零售2024年中期股息0.17元,則買賣協議首次付款將扣減中期股息的金額,賣方將有權按照以下方式收取103.61億元,相當於每股待售股份1.38元。因應交易買方需分期付款,因此會計算每股利息成本0.2元,即出售高鑫零售股份作價最高為1.75元。
阿里又指出,連同其間接有份的New Retail,合共向買方德弘資本出售高鑫零售78.7%股權。兩者合共向買方出售的股權,最高作價為131.38億元。單是阿里可以收取得122.98億元,有關款項將用於業務發展﹑股東回報及一般公司用途。
阿里表示,公司及New Retail已停止與另一潛在要約人,對高鑫零售作出的任何潛在要約進行進一步討論。
阿里指出,出售事項被認為將其非核心資產變現的良機,並可利用所得款項更加聚焦於核心業務發展並提升股東回報。公司始終對中國消費市場的潛力充滿信心,面向未來,將繼續以技術創新推動消費體驗提升,促進行業高質量增長。
另一方面德弘資本會向高鑫零售的其他股東提出要約,每股1.38元,較周二(31日)收市價2.48元折讓44.35%。該等要約應付代價上限為32.36億元。
倘德弘資本於強制收購有效期內收購不少於90%的要約股份及不少於90%的獨立股份,德弘資本擬透過行使其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11及公司條例有權行使的強制收購權,以強制收購尚未根據股份要約收購的股份,將高鑫零售私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