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須加強監管虛擬貨幣平台 對犯罪行為「零容忍」

撰文:馬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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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人行手封殺比特幣,新華社進一步評論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指隱匿的風險和犯罪情形,須進一步加強監管,會以「零容忍」的態度從源頭上堵住金融安全隱患。

新華社指出,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因可匿名、不受國界限制、不易追蹤等特性,常被不法分子利用,淪為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在全球,虛擬貨幣缺乏透明度及監管,令虛擬貨幣平台變成不法分子暗度陳倉,從事各種犯罪活動的暗道。並指創意不代表可以縱容,故必需要「下猛藥、用鐵腕治理」,監管部門要求叫停有關交易平台,維持金融秩序,需要各國政府和央行給予足夠重視,納入監管。

同時,有必要建立健全虛擬貨幣監管框架,選擇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比如對備案管理、許可準入、反洗錢職責和流程、用戶實名、大額交易限額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建立向公眾發布虛擬貨幣交易潛在風險提示機制等措施。

新華社提出,以「零容忍」態度阻止虛擬貨幣交易所引起的犯罪行為。(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