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10年 「巴塞爾III」銀行業監管協定終於達成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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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監管機構為避免金融危機一再重演,影響全球經濟,一直致力於完善「百業之母」銀行業監管規則。各國監管機構昨日終於達成協議,通過「巴塞爾協定III」的規定,10年來的努力終於有成果。
應對2008年金融海嘯 收緊銀行業監管
巴塞爾協定III是應對2008年金融海嘯後新一輪收緊監管的呼聲所制定的新方案,然而在討論過程中,遭到銀行業界強烈反對,而最近美國政府亦有放鬆監管的取態。今次協議是亦在反對聲音之下的折衷方案。
路透社報道,歐洲央行總裁德拉吉(Mario Draghi)表示,今次改革的重點在於降低監管的不確定性。方案聚焦兩方面,一是銀行甚麼時候必須增加交易帳目上的資本,二是大型銀行如何自我評估風險。
歐美業界均不滿措施 交易帳目延後增資
不過,業界一直反對上述措施,美國銀行業曾經抵制交易帳目的提議,監管機構現在延遲實施日期至2022年。而歐洲銀行業界亦反對風險評估的內容,認為方案要求增加抵押貸款的資本緩衝,與美國同業競爭時相對不利。
而巴塞爾協定III亦會增加銀行成本,歐洲銀行業管理局表示,當地最大型銀行的資本總缺口將達到397億歐元(約3,646億港元)。